我在济南一家饭店工作,按规定提前三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办手续拿回工资。可是到了1.15号三个月期满,饭店以各种理由不让离开。我一气之下没办离职手续就离开了,请问扣押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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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劳动报酬。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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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来电细谈,帮你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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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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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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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回工资,并且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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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工资,并且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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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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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可以申请仲裁要回你的工资,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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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