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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是个做模具的小组长,经理说我是特殊工种,可以留我半年,我不太懂有这么回事,如果我直接走了是不是没有失业保险可以拿了,因为我们公司先前辞职的都能拿失业保险

其它综合
2011-08-24 19:54: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咨询者你好:
    第一、你的失业保险金是向社保单位拿的,你这次仍旧可以拿到失业保险金。
    第二、你提前一个月辞职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提早30日书面辞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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