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弟弟2007年经女方亲属介绍跟家在东北的小谢认识并很快结婚,当时女方35岁未婚老家在黑龙江自己孤身一人在外打工多年,当时正身无分文投靠老家亲属,我弟弟2002年离婚有一男孩,但当时刚从韩国打工归来,双方自愿结婚,婚后女方要开店(美容美发用品店),前后投资近10万元,期间怀孕生一男孩,但店里收入她分文不交,并且私自回东北办理她个人养老保险,大概花费5万元左右,她家姐姐老爸也轮番来我弟弟家,以各种名义也花费了弟弟不少钱,期间或许是欺骗让弟弟也在东北投保,合计4万元左右(目前我们还不知道弟弟的保险真伪),由于经济的原因2009年弟弟再次出国,弟弟半年打一次款给她,合计4万元左右,但在这期间她把店铺私自处理掉撇下一岁多的孩子拿着钱离家出走,半年左右没有音信,后来联系上了,一直到弟弟2010年6月回国,她才回家,后来知道她在外地跟人同居,因为孩子我们选择原谅她,但2011年1月份弟弟再次出国,2月份她把孩子再次撇下,至今没有音信,目前她父母都过世了,没有她的相关信息,12年12月弟弟就回来了,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另外一、弟弟办养老保险的钱是借我的,当时我把钱电汇给她姐姐2.2万,有汇款收据,如果真是骗婚骗保的话,我可否起诉她姐姐呢?因为钱是汇给她姐姐了,而且据说也是她姐姐找人办理。
二、她几次三番离家出走,我们已经报人口失踪,这样的话几年之后还要离婚诉讼吗?找不到人怎么处理他们的婚姻、财产以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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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起诉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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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律师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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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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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