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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下,我妹妹在东莞一家工厂在上夜班时不幸死亡请问工厂应负什么责任?怎样赔偿?

劳动纠纷
2012-03-01 22:48:4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你妹妹的不幸去世表示沉痛哀悼!,执业地址在东莞市人民政府旁边,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的相关案件的经验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在工作岗位上发病送医院48小时内死亡,则应认定为工伤。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首先向社保。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申请认定是否工伤,这样才有利于这件事情的处理。三、因员工死亡处理是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你们应委托专业的、信任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你们可以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或家属区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公司没有买工伤保险,所有赔偿由公司承担。
  • 典型的工伤案件,除非有特殊情形。加紧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社保局申请工亡补偿,补偿的项目有;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相应待遇,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索赔。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48小时以确诊为起点来计算的。所以你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社保局申请工亡补偿,补偿的项目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与抚恤金。如果公司不购买社保的,由公司来赔偿,如不按实际工资购买社保也,差额也由公司来补足的。详情可致电本律师咨询。
  • 这个应该是属于工亡,及时收集证据,申请认定工伤。具体事宜欢迎来电详谈。
  • 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待遇赔偿。大约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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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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