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厦门这边的,有个关于商业店铺转让的纠纷问题想向贵处咨询一下:
我于去年3月中旬盘下了一家做申鹭达专卖的卫浴店,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要转让的人(暂称P)不是店铺的主人,当时跟他盘店的时候我有跟他提说是不是要找房东确认此事,可是他说没有必要。结果,盘下来以后房东说因为盘店也没有和他说一下,所以不同意盘店(P与房东签的合同上有说明,需要转让得经房东同意方可)。于是房东要求我重新签约和交店租,但是之前的P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是要今年的8月份的,我打电话叫P出面一起和房东确认此事,可是P始终推脱说忙,走不开。于是,后面我便自己又和房东签了一份租赁合同。我盘店时候有一万多块尾款还没有给P结清,当时是想等P跟我一起和房东把事情处理清楚后再给他的,但是由于其未出面处理此事,所以我便给他拖了下来。
现在P又回过来跟我要那笔尾款了。而我的店铺一年以来也都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又没有钱给他。我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把店退回给P,或者如何解决这种纠纷比较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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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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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你不能以亏损为由拒退尾款;如果P不配合你与房东签约没有造成你额外损失,你也不能以此抗辩他要求你支付尾款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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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如果合同无此约定,你店铺亏损不能作为解除转让合同的理由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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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亏损为由拒退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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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看看对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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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