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是拆迁分的,产证上有爸妈跟我三个人的名字,现在女友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才同意跟我结婚,想请问,能加吗?万一将来离婚,女方是否能分割我们的利益?按照什么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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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加上名字。但是婚前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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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上名字,加上后女方就有权利了。一部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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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加名,加名之后属于共同财产,对方能主张分割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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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过了交易限制期限的,可以加名,加名之后原则上女方享有四分之一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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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加,不然以后离婚她就能分到四分之一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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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产权人同意,可以加名,女方享有四分之一份额,法律上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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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