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企业2008年依照国家政策性破产程序进行了破产,破产前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大会一致通过原企业破产后组建新企业安置企业职工80人,进入破产清算过程中,多数人都领取了赔偿金与原企业清算完毕,仍有少数职工等着新企业的安置,多次找清算小组、原企业领导(他也是新企业领导),他们每次都是让等等,这一等就是近三年了,最近,企业整体由国资委卖给了开发商,原企业与今日登报注销,我们这些未办理清算手续的职工应该怎么办?现在找清算小组和原领导也找不到了,三年期间生活费没有,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都停发停缴,希望律师能给我们指明方向,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12-02-28 21:0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