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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明“该物业转让总价******,该转让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及中介服务代理佣金。该物业二手交易所过户所需的全部税、费由我买方承担。”可是,没写明有维修基金呀,因为现在要交清维修基金才给过户,经协商依然没得到解决办法,我买方认为这是他业主所欠下来的,他要缴清才能拿到房产证办理过户。还有,当时我不懂这个,中介给我算的那个税费明细的时候,有写维修基金这项,可那“草稿”形式的东西没有法律效力吧。如果协商没得到解决,我可以上诉他违约没给我办理过户手续吗?

房产纠纷
2012-02-24 09:30: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属于约定不明,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由法院判决。一般应该由购房者承担。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 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房产承担维修资金的主体有开发商与业主,所以要搞清楚;
    二、如是一手业主的话,可能由你来承担,因为合同约定由你来承担。
    详情可致电本律师咨询。
  • 一、如果法律法规对该费用的承担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二、如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如无约定则双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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