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当初是02年女方自己去离婚的,我一直没到场,当时孩子11岁,后来我看过法院判决书,女方说家产自行处理,所以一直没分,离婚后女方一直没搬走,我们还有一套房子,一直是女方自己出租拿房租,我也没要过,离婚书我看判的孩子归她抚养,这期间孩子还和以前一样,我们一起抚养没说是谁的,05年女方出国,我自己带孩子有两年吧,她又回国把女儿带出去,就这年我又找对象了,她知道后回来了,一天到晚闹,要求我找对象就把房子写给孩子,房产还是没分开,我受不了她闹,也不知后果严重,就她说我写了,写的我的家产与女方评分,在我结婚或死后就给我女儿,在2010年时我登记结婚了,11年时我想分清共同财产,我还是给她那套80多平的,我留着现在住的60多的,毕竟要过日子了,结果女方就是不干,回来搅合,逼着我去公证把房子给我女儿,我当时没公正,只按的手印,但是我现在身体又不好了,糖尿病并发症,班也上不了了,工作没了,女方只给我居住权到死,我肯定不同意,我还要治病,最后她就是不干,我只有起诉了,结果在法院她拿出了当时逼我写的纸,我们这边律师看了,回来告诉我说,那还不是遗嘱,是赠与式的合同,就麻烦了,因为附加条件是结婚就给她了,我当时都不知写些什么,就为了安稳,以前被她闹够了,没想当时写的是这个,现在不知有机会推翻吗?谢谢你的帮忙回答!这是朋友代写的。

继承
2012-02-24 09:44: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