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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一个厂的同事,他是江苏的我是陕西的,在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我和他同居了!在同居两年中我为他打掉了两个孩子,这是第三个已经四个月了,他还是要让我打掉,可是当我去医院医生说我在打就会造成不孕,以后就在也怀不上孩子了!所以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可是他说太远,他家人不同意,而我家也因为太远爸妈要求他把户口上在我们这边,这他们家当然不会同意,在以后的协商中我们家要求户口可以不过来,但小孩要和我姓,他们也同意了,可是他们家的要求太过份了,他们说他们那边不办婚礼,也不给我们家彩礼钱,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这些我们家都忍了!可是他们越来越得寸进尺,连办酒席的钱也要我们家出,他说他们出钱可以但收的礼钱他们要拿走!我们家忍无可忍了决定孩子自己抚养,但我不甘心让他们家就这样算了,我可以向他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民事相关
2012-02-23 17: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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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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