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个未婚生子,孩子一岁半了,孩子一岁之前他爸从来不关心也没有承担太多抚养费,现在看到我儿子聪明可爱了就舍不得了说要由他来抚养,他是一个脚踏两条船的男人,跟了他谈三年了才发现他还跟另个女的同居五年,当时我知道就晕了,糟糕的是我怀孕了而且医生对我说孩子不能打掉了否则将来就怀不上了,我痛苦的把孩子留下来,每天过的像噩梦一样的日子。他不闻不问的直到我把孩子生下来。请问我能告他吗?告他给孩子抚养费?告他给我的精神损失费吗?谢谢,请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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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至于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我认为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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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抚养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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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至于精神损失费,要视情况看,这里无法给你确切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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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精神损失费则不大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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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要求支付抚养费,精神损失费也有可能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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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