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但男朋友妈妈反对,我想把小孩生下来,请问没未婚生子受法律保护吗?小孩生完后我和我男朋友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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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算事实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现在你们之间不可能成立婚姻法上的事实婚。
孩子,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其法律地位都是一样的,依据见于《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但是,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心理学上有一个很重要的“铁三角关系”,分别是孩子与父亲的关系,孩子与母亲的关系,父亲与母亲的关系。这三种关系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重复建议你慎重为孩子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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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事实婚姻,多为孩子想想吧,
孩子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法律地位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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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草率,事实婚姻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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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