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5日,我男友托好友周某帮忙贷款,最终找到周某的朋友赵某,赵某同意贷款给我男友60万元,利息1分,每月3.6万利息,无抵押物,周某、我、还有黄某三人共同为我男友做了担保,现我男友无法偿还债务,赵某已将我男友告上法庭,请问,我需要承担相关债务和法律责任吗?如果需要,需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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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及周某、黄某作为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从你描述来看,现在赵某还没起诉你,则这里有个保证期间的问题,如主债权履行期届满6个月,债权人没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则你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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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及周某、黄某作为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从你描述来看,现在赵某还没起诉你,则这里有个保证期间的问题,如主债权履行期届满6个月,债权人没有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则你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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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你们是有连带责任的。如果你们约定,你男朋友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你们三个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如果你们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他要先起诉你男朋友,并申请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才可以起诉你们三个保证人;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将你们一起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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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还看你的担保合同是怎么写的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是不一样的,还有钱是怎么给的,有没有凭证等等问题,建议您如果有材料的话,最好还是咨询下律师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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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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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担保责任是否还有效,需要看具体借条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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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告追加被告要求你承担法律责任,未过保证期间的,你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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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