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承包了一个安装的工程,B为A雇佣的临时安装师傅C,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受伤。请问,这个责任和经济赔偿应该怎么来分配?(注,A与B ,B与C之间均没有书面合同协议,只有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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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回复如下:
1、如果B仅仅是帮助A联系工人,并无实际的“承包”的意思(从中赚取工钱差价),则A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A本人(本公司)无安装的资质,则将安装工程发包给A的发包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追问:D是A的顾客,找A给D做招牌,A在安装人手不够的情况下临时雇用了B,C是由B带来的,最终C出现了事故,请问,找A做这个项目的D有责任吗?如果有应当责任比例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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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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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具体情况。搞不好你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联系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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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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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承担连带责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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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AB应该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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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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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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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