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现居住地是个老小区,原来没有马路,后来陆续有了马路和高架的上下匝道,现在又要在高架上再建一格高架,高度已经达到6楼,没建高架时,上下匝道的噪音和汽车的鸣笛声已经让我们够受的了,如果这层高架再建起来,噪音问题会更加严重,更别提尾气,采光,灰尘等问题了。对此,我们找过信访办,城建局,打过市长信箱电话,都没有给出实际的解决方案,以15米之外(事实上是正好15m)不考虑为由,拒绝我们的拆迁请求,只说给装隔音玻璃,但就算装了玻璃,一开窗还是一样。现在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因此想咨询一下,如果通过诉讼,我们有没有可靠的法律依据,15米之说是否成立,最重要的是先有小区,才有马路和高架的。这种民告的方式有没有可能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