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哈市松花江江面上,被车撞倒,当时晕倒。醒来发现在一车上,满脸是血。询问车上人员,告诉她她是自己摔倒的,并不承认是他们撞倒的。因为被撞处麻了,并且车上有两名男士,我妈妈并没有与其争执到底自己是摔倒还是被撞倒,只是要求他们将她送至车站自己回家。在公交车上才渐渐感觉到疼痛,后去医院,一经检查发现锁骨骨折,肋骨裂了,马上手术。后被鉴定为轻伤。
请问1.以上两名人员是否属于肇事逃逸;2.现已找到肇事人员,希望得到赔偿,我想咨询如何让对方赔偿,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急盼律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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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的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您母亲是被车撞倒受伤,而且要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承担,如果肇事方不能积极协商赔偿,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金主要是您母亲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等。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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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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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尽快报案,待交警部门认定为交通事故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进一步计算赔偿数额。如需帮助可以电联1894619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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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