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母亲2001年以我的姓名按揭的,按揭了十年,当时母亲交了首付10万,又连续交了五年的按揭款,直到2006年9月份我结婚时,母亲说她无力再交按揭款,房子是给我买的,应该我自己交按揭款了,我一直交到2011年的4月份,之后母亲又不让我交了,开始自己交,直到2011年11月份按揭结束时,母亲要求把房子落户到她本人的名下,我妻子说如果换成母亲的户名就跟我离婚,可母亲不肯让步(房子一直是我们和父母一起住,我妻子经济条件很好,也很孝顺我父母,2012年她新买的房子装修好我俩就搬过去住,这套房子就让我父母一直住),原本母亲就说房子是给我买的,可现在要反悔,请问我能得到房子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