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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应聘,在应聘前,我问要交什么费用不?他们说不用,但是我去了之后,要交50元的什么费用来的,才可以去面试,她说如果没通过面试,就把50元还给你。后来面试通过了,还要我交300元的服装费,后来我没钱,就回去了,想明天再过来,回去想了想,觉得有点怪怪的,第二天,我要求把那50元还给我。他们不肯,只还了我20元,他们说那30元给我弄那个什么存档费,什么填表费什么来的,他们说得头头是道他们说那个面试你已经通过了,本来你一分也拿不回的。那我也只有拿回了20元。后来我走的时候,我拍了一张他们门面的相片,他们就骂我,说我要拍就大方点,干么偷偷模模的,我也就拍了几个大字而已, “东莞市**劳务派有限公司” 昨天他们给我开的收据是“东莞市**劳务有限公司”收据单写的字跟他们门牌上的字都不一样的,昨天都没注意到。就是在塘夏田心那边。。。。。。。。。那个就是想问问,做服务一行的,是要交服装费的吗??????是我多心了,还是本来就要交费的啊,他们都有营业执照证件。

损害赔偿
2012-02-21 16:42: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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