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班 同一个月内第一次休假可连接转班开始(可以离开单位),同一个月内第二次休假,不能连接转班。离院者(包括(转班及下班后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召回加班的,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回到工作岗位,超出半小时的第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第二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5%,第三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20%,第四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经教育屡次不改的年度考核不及格。如因未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而引起医疗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出现经济赔偿的要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分析意见如下:下班后的时间是属于个人自由支配的,工作有值班人员负责,而不能以扣发绩效工资和承担所谓的责任相要挟、限制职工的人身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