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来实习 交了5个月的实习费用,科室主任曾承认实习4-5个月会发生活费,2011年的10月份5个月的实习费用到期 科主任向我索要剩下5个月的费用,我和主任说明了我家庭的情况,科主任同意用生活费顶实习费,这样我在科室工作到了过年,可是如今我回到科室 科主任继续向我索要实习费,我提到前面的生活费顶实习费的事 他却抵赖 我怎么办 当时只是口头约定,科室主任也比较有能力 还有很多成果就没有想到要写书面证明,如今我叫不出钱把我赶走,我想要回我的押金 她们也不给
我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