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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在和他前女友恋爱期间,两人共同开了一家百货店,由女方掌握经济。中途因女方在外有了外遇,两人关系闹僵,女方偷着与现男友签定协议把门面转给了男友。后女方曾借给我朋友5万元,男方已偿还2万,还欠3万。当时双方协议在2011年9月25日归还,男方给女方借款到帐时安装一台价值3500元的空调。在到期时因双方在门面经济分割上未处理好,男方就未及时归还。后女方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男方在2月29日前还一万,6月15日偿还余下的两万。男方提的门面经济纠纷另案起拆处理。可女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经常到我朋友的门市闹事,我朋友报了110及当地派出所,仍未能解决。请问女方的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应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

债权债务
2012-02-18 14:58: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