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扬州一家制衣厂工作, 进公司时还在使用一代身份证,考虑到其与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有出入所以一直没有参保。后来重新办理了而代身份证且更正了出生年月日。便向公司提供了新的身份证申请了社保,可等我拿到社保卡医饱卡的时候发现还是以前的一代身份证办理的。导致现在出现了社保身份证号跟我本人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不同,年龄也不同的情况。我拿社保卡去问公司管辖社保的负责人,她却回答我这个没有关系.但具了解这样是回影响我享受社保的待遇的。唯一好的办法就是更正社保的身份信息,但这就必须有我本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开据证明,我老家在四川达州,但我现在又怀孕7月,不宜长途跋涉,即使回也的有人陪同,这样来回路费也花费很多,但不回去的话又会面临即将要享受的生育津贴无法领取。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公司或者说公司办理社保的人追究其责任?能不能要求其对将对我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我要怎么做呢?毕竟是他们导致我现在的一大串问题,我不甘心闷不出声的自认倒霉。请帮我分析下好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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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要求予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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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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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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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