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店因发展其他事业转让给别人做,时间为一年(2011年10月8号到2012年10月8号)。考虑对方资金紧张,合同上房租是半年一交并且不能再转让该店(我和房东的合同只剩一年时间,房租是一年一交,我在8月初自己贴钱把一年的房租交了)。因没交押金,房租提前2个月交,8月8号他交了半年房租。可我在10月21号发现他在赶集网上发布转让店面信息,找他交涉,他矢口否认(该信息后被他删除)。而且店面从11年12月中旬关门到现在。2月8号是交下半年的房租,他却推说他老婆还没过来,没钱交租,并说我和他签的只是协议,到法院都不怕。他现在就是准备下半年的房租不交,店也不开了。对于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