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3月薪28日到2112年3月29日,而且我现在怀孕了,公司给我发了一张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今天是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公司要求我可以不用上班,星期一结算工资,请问一下,我这样怎么样赔偿,赔偿得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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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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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到期后要延长到相应情形消失时止。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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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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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解雇,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4个月的工资赔偿。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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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终止合同,可要求赔偿金,此外还可争取三期待遇等其他款项,但要注意保留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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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