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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0年经考试被召至邮政局工作,属劳务工,劳动合同签至2010年年末,2010年1月11日,邮政局通知本人被解聘。问题1:10年劳务工工龄,有否说法?问题2:10年劳务工期间,有6年邮政局未给上相关保险,有否说法?问题3:现邮政局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有否说法?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1-15 21: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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