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人在一医院看病,查出来是十二指肠溃疡,治疗了一个月之后病情加重,换了一家医院之后,结果是胃癌晚期了,因为那家医院的误诊,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我们找医院赔偿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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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不用去做鉴定,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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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将胃癌误诊为十二指肠溃疡,应属误诊误治,且导致病情加重,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胃癌晚期是否因该医院误诊误治丧失治疗的最佳时机,要结合具体病情变化经过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因此医院肯定要承担责任,至于承担责任的比例要经过司法鉴定和病情具体情况而定。如有疑问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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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存在过错的,承担过错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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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明显存在医疗过错,可主张医院赔偿相应的损失。
2、先行收集医疗时的相应病历、检查资料、所花医疗费用及相应证据,然后起诉医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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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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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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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