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公司要我们写(经过公司与员工本人双方友好协商,本人同意于2012年2月15日提前解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这条款是公司变更确认条款中的第二条款要是自己写下来就表示确认了,要不写也视为确认,公司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不知道这其中有什么问题?
-
协商一致解除的,要给予补偿,具体可联系确定。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