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刚从国外回来后父母打算给我再北京买房子,可是他们也担心买完后万一哪一天我跟老婆不和闹离婚的时候房产归属。我也在网上看了很多相关的信息,都说跟父母签个协议证明这是父母出资给我购房。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信息是对吗?如果是正确我应该怎么做?还有需要公证的话,可不可以律师给我们代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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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只要是父母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即视为对自己儿女的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当然做公证更稳妥,但是显然会影响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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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买房,房产证登记为你的名,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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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公证,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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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父母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房产是父母出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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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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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父母可以和您签一份协议,购房款是由父母全部现资,而且是赠予您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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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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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并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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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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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