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因经常上夜班身体不舒服,一直发烧,想辞职,经理说到年底了,让我坚持到过完年,然后给我假期,让我回家调理身体,什么时间身体好了,再去上班,因是经理承诺,并没给我办理请假手续,2月7号通知让我去上班,但我身体还没好,申请调班再休息一天,经理说让我辞职不用再去了,也没通知我办理辞职手续,11号我去单位办理辞职手续,经理不在,13号我又去,经理说我没有及时办理辞职手续,算是矿工三天(8-10)扣发我上个月的工资,请问老师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护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