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这样:我妹夫和几个同伴开翻斗车 给挖掘机 运土的时候,挖掘机上的土块 掉下来砸折了我妹夫的胳膊。挖掘机是那三个人合伙买的,没把我妹夫送去县里正规医院,而是一家小的接骨医院。住院26天。才花了2600块钱,比起正规的县医院花费少多了,而且不如县医院治疗 汇复的好。出院时他们只付了医药费 并没表示有其他的赔偿。我妹夫至少半年以上不能干活,而且出院后还得换几次药得自己承担医药费了。请问,我们是否能要求其他的补偿??没有明确合同划分劳动雇佣关系。按法律程序,这事会怎么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