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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上午十点课间操期间,体育老师拿着大喇叭走过,一学生扭头看,然后经过的学校书记,就给了这学生三耳光,学生本身听力与常人有差异,平时戴70分贝的助听器一个,那天被打后,学生开始晕眩,头痛,恶心,耳鸣。耳机也一直鸣叫。但是班主任,其他老师都没有通知家长,直到学生回家,家长才从孩子口中知道情况。带孩子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医院说看不了,建议去北京问诊。家长带着孩子去了北京,检查结果是老师的殴打,使学生的两耳,耳前庭扩张,两耳听力一下子到了107分贝,医生建议做人工耳蜗,可是家里根本承担不起。而且那老师和学生的家长说,要是做人工耳蜗,就去法院告他吧。学生的家长都是普通农民,没有文化,没有钱,没有权利。一心希望孩子能快点好,快点去学校。 我想知道,如果去法院起诉,胜的机会有多少,而且责任的分配又是怎样的。

其它综合
2012-02-13 21:3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