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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大概在2011年8月份门口的传达室就没人看管啦...期间小区内卫生也几近没人清理...并且在此期间...我丢了一辆电动车(小区内设有摄像头,但因无人看管,摄像头就没开)。但在2012年1月中旬,物业又重新安排门卫。但在最近物业却收了我们2011.7-2012.7的物业费...但此期间我并没享受到物业应给与业主的权力。请问我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民事相关
2012-02-14 09:48: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任何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到您的问题,在您享受到了物业提供的服务的同时您也要以缴纳物业费的形式来承担您的义务。反之如果在物业没有尽到服务义务的时候那么他也就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其没有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所以律师认为如果物业确实没有在一段时间提供相应的服务的话,那么作为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相应时间段的物业费的。
  • 物业公司未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您可以拒交物业费。
    追问:我想在咨询一下,现在物业将部分人得物业费收上去,还有大部分人的物业费没收,我这两天都去物业找他暂时先退款,如果以后他将物业时间还有实物这些都解决好,我再交物业费,但是他却用各种理由搪塞我,让我等这个那个人来了再说,说是他们做不了主。请问您,这时我该怎么办?
    追问:麻烦咨询一下您,现在物业将钱收上去,这两天我去找物业退款,他用各种理由搪塞我,昨天让我找经理,今天找到经理,经理又说让我回来找会计,说会计有事来不了, 让我等这个等那个来之后退,推了我两天啦。请问我该怎么办?
  • 你好,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 搜集一些证据,在物业起诉时依法答辩
  • 物业如未履行义务,业主有权拒付物业费
  • 可以的
    如有疑问,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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