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年龄22岁。父母离婚并且私自分得拆迁款。当时拆迁款是由人口往下发的,我完全可以分到拆迁款的,但他们说要替我保管,可现在他们离婚了并且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钱也不给我,还让我去法院告他们,我迫于无奈,只能求助于法律,我可以拿到用我的名字,领到的那笔拆迁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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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介绍律师认为,在这个问题中您首先要证明拆迁部门给付拆迁款时将您个人作为给付条件加以了考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您的存在那么拆迁款的数额与给付的数额是有变化的。证明了这一点之后,您就完全可以凭着这个证据向您的父母主张您的权利了。至于他们所说的保管,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您完全可以自行支配和掌管属于您自己的财产,任何人(包括父母在内)均无权加以干涉。所以您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但是律师还是建议您尽量与父母协商解决此事,毕竟对方是您的父母,离婚已经使他们没有夫妻之情了,不要再因为任何原因让他们和您之间的父母子女之情也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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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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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你的那份拆迁款,不应作为你父母离婚分割的财产,你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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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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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拆迁款应由你支配,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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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管人你父母应将拆迁款返还给你,可以起诉解决,但最好协商,那毕竟是你的父母,也没必要闹的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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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应得到你的拆迁款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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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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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