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0月28日进入一家医疗公司工作,首次面试我的吴经理口头承诺工资待遇是试用期(三个月)基本工资750元,加上奖金总共1500左右,也就是说第一个月奖金至少有700左右,以后每个月都会相应增加。按公司说法,每月工资和奖金是在下个月的25日左右发,比如10月份的,到11月25日发。11月1日,吴离开公司,调来一个姓贺的,只是问了我之前的待遇如何,然后就没说什么了。到了12月中旬,我10月的奖金才发下来,100元,财务那里的确认单他叫我同事给我代签,钱就直接拿给我。直到2012年1月初,我问他11月的奖金怎么还没发,他就说没算好。到了春节前,1月20日,才叫我去财务那里领,说是11月份的奖金,领了1000元。之后我就问他12月份的呢,他说没算好,过完年后再给我。过完年回来后跟他要,他仍说没算好,但我同事的却已经发了,而且她是12月底才来,上了9天班,就拿了300元的奖金。我再找他时,他就说,我试用期本来是没奖金的,过年前发的是给我的一点补贴,我说我是以吴当初说好的待遇进来的,就算他之后招的人待遇有所改变,我的也不能改变,就算要改也应该与我商量。过了几天之后,他又说,年前发的奖金是11月跟12月的,每个月500元,我说他这种说法不合理,这样我的奖金比新来的同事还要低,他却说我老是为这点小钱跟他计较。2月1日贺调走了,我找新的经理(胡)要12月的奖金,她说帮我问,一开始说会给我算好的,几天之后的今天又跟我说我11月是没奖金的,上次发的1000元是12月份的。2月初已经递了辞职申请,2月底结束工作,今天我跟胡经理说我今天就不干了,工资跟奖金就算到昨天为止,她却说我违反公司规定,要扣钱处理。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拿回我的奖金,但不知道我该怎么做,该收集哪些证据呢?我要怎样跟他们谈才能保证我的最大利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