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衡阳一家网购送货站点,找了一个业务员,在第一天的试用期业务员出去送货不到2小时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出了点意外,业务员将我们的票据货款扣押,我们去医院探望,并且他家属来问我们所要赔偿时我们就给他们讲了票据货款总公司的物品,不是我私人的,但他们还是不给,处于人道主义,我们将货款没有要,但是他们屡次找上门来闹事恐吓,我们和他讲有什么事情可以走司法程序,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经裁定为业务员自身违反交通规则,裁定出确定下来以后肇事者,受害者都没有去交警部门处理,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可他们屡次找上门来闹事恐吓,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拿的什么东西让我们签字,我们不签他们就先动手打人,我们有监控作为证据,请问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总公司底下的一个派送站点要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