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1.1.16号上海一家公司叫我去上班,我去公司后就开始工作,如招标议标定标到厂家验货发货等工作,一直到3.15号我坐飞机去刚果,期间只签了2份用工协议,协议中只写明了支付去刚果的工资,没有标明这段出国前工作的工资情况,而且2份协议他们人力资源部没有给我1份,我想问一下,我签的2份用工协议算劳动合同吗,出国前工作这2个月工资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12-02-11 11:31: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128465
买二手车购置税怎么算
车辆购置税
买二手车购置税怎么算
合同终止后培训协议还有效吗
民法典 1047
合同终止后培训协议还有效吗
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民法典 772
保密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