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已过世留有一套60多平米的住房,我们姊妹三人,该房是拆迁后分得现一直是大姐在住,该房现要办房产证,大姐想把房产证办成自己的名字,并承诺给其他两人每人5万,但需要三年付清。要求其他两人放弃产权,如果我们在放弃书上签字前签一份协议约定如果大姐未按约定付款,其他人有权对房产的继承权进行追索,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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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你大姐不按照协议履约,你们完全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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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无违法内容均是可以的。为保险起见,可将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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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追房产是无效的,但如果约定违约金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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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相关的协议,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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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但一定要在违约责任上作出详尽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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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字放弃,就只能要求她支付拖欠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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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