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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如不给女儿抚养费就失去房屋所有权,我们共有的一室一厅45.79平米的房子,异形结构,也就是厨房单独一间,他占有厨房,我们母女则在小厅里煮饭,燃气公司已多次要求我整改,但他占有,而且带着女友回来同居,不顾及女儿的成长,经多方邻居和社区领导说服于2012年2月6日搬走,他想出租该房,可是由于水电气,尤其天然气我们母女在很危险的使用,我与他协商,他漫天要价,而且不给女儿生活费。几个月了不给,见我要起诉了,又给几百元。这几年来,要女儿生活费常常当着女儿的面打我,我深受折磨和痛苦,二月,他为了租房,把去年四个月生活费给了,现又以房屋未出租。克扣女儿生活费,我能否以协议中不支付女儿生活费为由,申请执行离婚协议他为此失去房屋所有权?

民事相关
2012-05-08 11:56: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你所诉的,你们之间的约定有效,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你好,如果你们协议中有约定并在民政局登记后就有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与对方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现在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你说提供的情况,目前对方也给过抚养费。房屋是你们夫妻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厨房作为起居使用也是不安全的,建议你们还是就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一并解决。
  • 已回复。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你所诉的,你们之间的约定有效,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 你可以以女儿名义起诉他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不能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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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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