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交易一套二手房时,在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时,被告知卖方2年前有签一份买卖合同尚未撤销(后面没有去国土局过户),现在卖方可能很难找到之前买方来撤销前合同,只能通过3个月个公告声明,3个月后才能继续履行我的这项交易合同。但拖延3个月会对我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处理对我有利:
1,如果不想买了,该怎么处理?
2,中介佣金在去交易中心前刚交,能要求退回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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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法院解除合同。2、如果不能退回,可以起诉买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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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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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递件过户手续构成违约,按道理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网签没你说的前一合同没撤销后面合同没办法签订的问题。我有一个案子一房4卖,同一个月出了4分网签的合同啊。是不是房子有其他问题。
佣金估计你很难要会。你说的情况很怪异,真是交易中心的人对你这么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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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递件过户手续构成违约,按道理不会出现你说的情况,网签没你说的前一合同没撤销后面合同没办法签订的问题。我有一个案子一房4卖,同一个月出了4分网签的合同啊。是不是房子有其他问题。
佣金估计你很难要会。你说的情况很怪异,真是交易中心的人对你这么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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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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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一物多卖。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以房产登记为准,你的合同与之前的那份合同都有效,因卖方隐瞒重要事实,你可解除合同。中介佣金是否可退,要看你们的协议是怎样陈述的?建议你带上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协议来律师所找本律师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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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研究合同后,才能制定出合适的解决方案。一般说来,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符合条件的可依约解除合同并索赔。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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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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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