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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和余某发生交通事故,我的车报废、并造成骨折,交通队判对方全责。余某不予赔付,后我将余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经做出判决(2011年11月6日),我于2012年2月5日到法院闻询方被告知该判决已于2011年12月6日生效,但是至今我们没有收到赔偿金。法院让我自己去和肇事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联系赔付事宜。 通知判决生效和理赔事宜应该我来做吗?

交通事故
2012-02-09 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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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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