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0岁,是一名在校实习学生。2010年暑假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是派出所便衣队长的人,名叫王睿。在聊天过程中其告诉本人许多办案经历,以警察身份骗取本人信任。其身着警服,驾驶警车的照片更是让我对其身份深信不疑。出于对警察职业的崇拜,开始与其交往。 2011年11月初,王睿告诉本人其名下有一酒店,正准备开业,在筹集启动资金,并告诉我已经找到人愿意垫资6万多元。其在明知本人只是一名未毕业实习学生,无任何财产和收入的情况下要求我为他做个“证明人”。当我问他,需要什么条件时,他说只要南京人就可以,并保证20天后就能清账。出于对其身份和经济实力的信任,于是就答应了他。次日,其带着“垫资人”余某来学校让我为其做“证明人”签字,并再次说明其20天后就还(余某留有我的身份证和实习工作证的照片)。在事后的半个月里,本人多次督促其还款,他都以马上资金一到就还作为回复。直到2011年12月12日晚,余某找到我说王睿“人间蒸发“了,酒店也关门了,说我是 “担保人”要我做好还钱的准备,当时我就懵了。“证明人”怎么成了 “担保人” ? 经过两天的走访得知,酒店并不是王睿本人所有,在失踪的前天凌晨他把酒店里的酒全部转移,携款而逃。当前往其工作的湖南路派出所时,派出所方面告知王睿根本就不是警察!是临时工。此时我彻底崩溃了,已向警方报案做了笔录,不知有没立案。我是学生,无财产和收入,又是在其诱骗下成了担保人,根据以上情况该如何辩护,将我的责任降到最低? 另外 王睿是否构成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