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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离休老人80多岁了,年轻时离婚,儿子判给母亲,几十年没有来往。老人后来再婚,没有再生育,把再婚的老伴的子女从小养大,儿子长大后结婚自立门户,女儿长大后改为和老人同姓,老人为其安排了工作。老伴后来去世,儿女结婚,就多年不再和老人来往。女儿后来离婚,还要照顾上学的孩子,生活没有来源,就来到老人跟前,说是要照顾老人的生活,实际是想依靠老人生活,在日常生活中隔三差五向老人要钱,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购买家具、孩子上学报名等等,如果她能好好照顾老人的生活,这都无所谓,可是她偏偏不好好照顾,就连一日三餐都不好好做。如果不给钱,就大发脾气,几天不着家不管老人了,甚至打骂。老人是叫苦连天,经常说不要她来管自己了,她害怕了就赶紧赔礼道歉。就这样一直过了好几年。目前老人得了偏瘫,不能活动。她向老人的工资卡,老人怕她拿了工资卡后不再管自己了就一直不给。有一天她叫人搬走了老人家里的生活用品,并说不再管他了。 老人虽然没人管理,但心里就好像逃离了虎口似的高兴。 由于这种情况,老人的侄子和侄女看不过去了,都想以后照顾老人的生活,可是目前老人和他的女儿存在着父女关系,怕以后有什么遗产问题的纠纷,所以都不敢去照顾,我想通过网络咨询一下律师如何让老人摆脱这样的困境,得到应有的赡养。最近老人说要脱离父女关系,立下遗嘱,让真正照顾自己的人来继承他的遗产,这个在法律上有效吗?

继承
2012-02-09 1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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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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