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昆明一家单位安排在成都从事销售工作(没有签定在劳动合同中),因公司认为本人在从事兼职及销售任务未达到公司要求,要求本人到昆明公司转岗培训,如果不参加公司安排到昆明转岗培训(培训期间只发最低生活费,我的销售合同未到期)就算自动离职。公司不做任何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适,我有那些权利提出补偿呢?谢谢支持
-
您好,不合适,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的作法不合法,可以拒绝,如公司对你进行处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协商不能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有权申请仲裁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