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本月13号突然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经济补偿确认书,补偿3个月.我没争议.但年假补偿为平时的1倍.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年假请假单已上交部门经理签名后发送北京人事部门.批复与否并没回复) 公司规定年假工资,跟平时上班一样计算. 目前资料还在我手上并没有签名.现在人事部经理说:如果我不签名也可以.要收回资料,让我休完年假后再辞退.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做呢?周一还要不要去公司报道呢?

涉外法律
2012-02-06 11:34: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