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资隐名于内资的目的是为了躲避外资产业限制政策或投资主体的限制性政策,隐名投资人对公司的股权是否会不被中国法院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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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一个法律术语叫“法律规避”: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为法律规避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被法律判决所保护。要能够合法,要有严密的公司策划等一系列的法律事务跟上,做好一切配套工作。所有是很尖端的法律业务,建议找专业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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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详细案情认定股权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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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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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详细案情认定股权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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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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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笼统讲,目前我国法律及诉讼实践中不承认隐名股东之身份。不过我认为:如该隐名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形成了其他股东认可的局面,则可从另一个角度尝试突破,从而维护自身权益。事情复杂绝非三言无语表述的清楚,当面咨询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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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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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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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