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医院呼吸内科监护室于2012年2月1日上午收了一位病人,医生抽血查出为艾滋病初筛阳性,待确诊。病人嘴唇有出血。此结果由医院检验科下午三点通知科室,该科管床医生接到结果后没有立即通知监护室值班护士,只告诉了一个实习同学,而实习生也没告诉任何人。我是一名护工,我于2012年2月1日下午两点半上班。我在给该病人洗脸时,戴有手套但未发现自己手指上有伤口,也未发现手套破裂,病人洗完脸后毛巾上有血渍。工作完后,用消毒液洗手时,手上疼痛感,才发现有伤口。此时已下午四点。半小时后,病人嘴唇又干裂出血,我未带手套用卫生纸给他擦血液。我于晚上十点由会诊医生告诉(包括值班护士)才知该病人为艾滋病。第二天抽血检查,查出我被感染艾滋病病毒。现需要高昂的医疗费用,我家还有两小孩还在上学。我找医院感染部门他们说该医生没有责任。请问我可以告管床医生不?为此他是否有责任?我可以告他人身损害不?如果上诉能成功不,几率有多大?律师费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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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医院封存病历,然后再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我们常处理类似案件,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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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医院封存病历,然后再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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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去医院封存病历,然后再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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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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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医院赔偿,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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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