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月进入现在的公司,任职品质部主管(有厂牌,和一份有总经理和我共同签名的文件为证)工资4500元每月。直到现在公司仍未与我签订劳务合同,期间公司于年前由西乡搬迁至公明镇,我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赔偿如何计算?我应该如何操作
-
你好,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12月和今年1月至今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
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如工资条、工卡、考勤记录等,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你所述,公司应当支付给你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金,如你以此辞职的话还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欢迎咨询委托。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大概为9000元,具体来电咨询,我们详细为你解答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