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的是,我们现在住的是我婆婆名下的产权房,我老公有一个哥哥,已去世,一个姐姐,我婆婆写了一个所谓遗嘱,说百年后房子只给我老公一个人,但是我们现在想过户,还没有这房子的时候我公公就去世了,请问我婆婆现在把房子过给我老公是否还需要姊妹同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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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清楚这个房子是你婆婆的个人财产还是你婆婆和你公公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你婆婆的个人财产,那么她可以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将房子赠与你老公,并且办理过户。
如果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但是你公公生前又未留有遗嘱,那么原来属于你公公的那部分(即房屋的1/2)属于遗产,应当由你婆婆,及他的三个子女平均分割(你老公的哥哥去世,由他的子女代位继承)。所以你婆婆只有权处理这个房子的1/2及作为遗产的那部分,对于你姐姐和你哥哥的那部分无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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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房子是你婆婆的 ,可以自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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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婆婆仍然健在,那么过户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如果你婆婆过世了,对于涉及房产的遗嘱,如果未经公正,一般不予过户,需要其他有继承权人同意,否则,就得先打确权诉讼,然后过户,还不明白,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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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