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我有土地证,他把水泥砖放置我的土地使用范围内。我把他诉至法院,一审胜诉,二审被告上诉,期间作出一个市政府关于注销我和他的土地证。现在二审没消息,也没任何通知,请问我是要提起行政诉讼还是要等二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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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上诉,应当积极应诉。若对方在二审期间提起行政诉讼,自己可以申请法院参与该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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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政府注销土地证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对该政府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需要等到二审判决后,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二、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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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上诉,应当积极应诉。若对方在二审期间提起行政诉讼,自己可以申请法院参与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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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上诉,应当积极应诉。若对方在二审期间提起行政诉讼,自己可以申请法院参与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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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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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政府撤销土地证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必等到二审结束以后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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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