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维修电工班长,1月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放假期间,公司内车间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已经关断,公司内留有一名值班经理和门卫值班,在电修车间内,有人私自接通电源,使用正在维修中的工业洗衣机洗衣服,洗的过程中可能是超载,引起电源线接头短路,发生了电气火灾,但是洗衣服的人当时不在现场,所以造成办公室的一面木板墙烧坏,
1月4日公司管理层上班后对全公司人集合,在着火现场进行参观,以示警告,在经过一个月后,公司决定对电工进行处罚,电工班长罚500,12月31日上班的所有电工各罚300元,理由是:
1. 配电箱内开关不动作。
2. 配电箱设计不合理。安装不合理
3. 检查不到位,解决隐患不及时。
4. 私自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综合以上罚款理由的相关解释如下
1.1月1日为放假期间,车间能关闭的电源在放假前已经全部关闭,并且公司领导也进行过相关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
2.使用洗衣机为放假期间,某个人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在无人看管下发生故障,当时并没人进行制止。
3.配电箱内的多数电源开关不能正常通断,在半年前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曾经多次以安全观察卡向公司反应过相关情况,也写了数次报告。
4.由于公司的发展,所以增加了很多设备,多个设备公用一个开关显然就存在了很多隐患,此隐患已经长期存在,在几个月前已经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要求进行整改。但是整改需要公司领导的批准
5.如果使用不当,会造成电气故障,但是如果因为环境因素,任何时候也都有可能发生电气故障。
6. 本公司为5天8小时工作制,没有值班电工,工作性质为承包项目进行维修或安装,车间的维修电工兼职厂里的正常用电维修。
想咨询的问题:
1.配电箱为公司建厂时制作,安装为建厂时安装,设计的原因对电工进行处罚是否合情合理?
2.2012年1月1日起火,为什么要处罚2011年12月31日上班的人?着火时间为放假期间,放假前已将电工车间所有的电气设备关闭。这种处罚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